3月21日起所有入境越南人员需要接受隔离
指导委员会还要求继续落实3月17日下达的关于组织开展隔离和提取样本工作、做好新冠肺炎疫情防控工作的文件。
若入境人员出现发烧、咳嗽和呼吸困难等症状,需要立即送到医疗机构进行隔离、治疗和取样检测。在入境人员持有外交或公务护照时,若身体健康正常,没有出现染病症状且其所在代表机构承诺绝对保证隔离条件时,可在代表机构或私宅进行14天隔离(自入境越南之日起)。特殊情况需要卫生部、外交部和有关部门的书面意见。
当天,政府总理阮春福在政府与国家新冠肺炎疫情防控指导委员会会议上表示,越共中央政治局对政府关于在全球范围内暂停向各国公民签发越南签证的建议。他同时指导最大限度减少通过航空、公路和海路等途径入境越南的人员数量,自3月21日0时暂时停止对所有对象签发签证。
♦ 20日晚,越南卫生部已确定发现新冠肺炎感染者的由日本东京至越南胡志明市和由迪拜至胡志明市的两个航班。
据卫生部的通知,上述两个航班为由日本航空公司运营的全日本航空3月17日执行由东京至越南胡志明市的NH831号航班和阿联酋航空公司3月16日执行的由迪拜至胡志明市的EK392号航班。
卫生部要求所有乘坐上述两个航班的旅客立即与各省市疾病控制中心联系。各机票售票处有责任告知已订购上述两个航班机票的旅客。